实用的劳动合同汇总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 篇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四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五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奖金、津补贴制度,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经协商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人民币 ,其他工资按计件抽成。
第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0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六、社会保险
第十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请求,直接付给乙方社会保险费等 壹佰伍拾元,由乙方自行交纳。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其他事项的约定:
1、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当乙方在签署本合同
时,视为乙方已经熟知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守。
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或转借第三方。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4、在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5、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进行奖励或处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可以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若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表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三)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
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定的制度的。具体约定如下:
(1)一个月内旷工2日(含2日)以上,半年内累计旷工3日(含3日)以上的;
(2)一个月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半年内累计5次(含5次)以上的;
(3)吸毒、斗殴、、盗窃、抢劫、赌博等;
(4)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等)与事实不符的;
(5)未经甲方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6)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定制度的行为。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具体约定如下:
(1)行为不端损害本单位名誉的;
(2)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
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离职手续
(一)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间,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二)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三)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
2、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文书送达乙方的;
九、其他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以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莆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际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没有规定,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 ……此处隐藏16642个字……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三、本合同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行政部门(鉴证机关)各持一份。应由劳动者持有的一份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二○○七年十二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 岗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 劳动者在该岗位的职责要求是:
第六条 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应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的,由用人单位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用人单位依法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 用人单位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元或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 》执行。
(二)计时工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日),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劳动者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三)计件工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第十一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2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四条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公 章) 劳 动者(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公 章) 鉴证员(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