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场文书 > 工作计划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时间:2024-07-12 17:14:33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计划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1

根据《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为贯彻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陕证监发[20xx]104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xx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组织机构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公司下属各单位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标

努力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持续获得市场的认可与支持。进一步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质量与效率,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全面认知,充分获得市场的价值认可。

三、20xx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1、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各期定期报告,确保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

2、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其他重要信息等临时报告,确保股东或潜在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

3、 针对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的现场参观、调研、采访需求,应当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实行预约制度, 通过合理、妥善的安排调研、参观过程,使调研、参观、采访人员及时准确的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也应做好尚未公开的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4、公司将持续并全面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涉及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与工作指导,及时学习并落实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其专业水平,以便为投资者提供更规范和高质量的服务。

5、确保电话咨询专线及邮件的畅通。公司通过电话咨询专线 、传真、信函、网站、电子邮件、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联系,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业务和经营情况。

6、 对投资者来电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耐心的回答,对其来电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要做好接听记录,及时转达给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商业秘密,对有可能引起公司股价波动的重大事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内容,在公司未发布公告前不得泄露。

7、认真做好公司 20xx年度内召开的各次股东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开通网络投票渠道,确保广大中小股东行使其合法权利,保证各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

8、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公司将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于媒体上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息,公司将及时进行求证、核实,避免股价由于传闻而出现较大波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必要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澄清。

9、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做好危机处理工作。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并向相关方进行求证,核实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如发生危机时,公司应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使危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2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㈠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颁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应当披露与投资者有利益关系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3、投资者公平性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必须客观、真实和准确,不过度宣传和误导。

5、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㈡公司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以下目标:

1、通过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以达到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充分体现信息公开原则;

2、通过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有效沟通,营造公司和投资者有效沟通的诚信互利氛围,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3、通过不定期对投资者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其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质量;

4、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双赢结果。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主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由董事长领导,负责承办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内容

㈠做好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年临时股东大会的的安排组织工作,届时将开通网络投票渠道,确保广大中小股东行使其合法权利,保证各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同时邀请部份媒体参会,提高股东大会召开的透明度。

㈡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处隐藏1348个字……做到有效回答问题,并做好电话沟通的登记工作,包括来电对象、时间、谈话内容、电话号码等信息。若指定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出,应安排他人负责接听,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2、及时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对于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和公司邮箱向公司提出的问题,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定的原则下,指定专人通过互动易和公司邮箱及时回复或解答有关问题。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和公司邮箱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3、积极筹办20xx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召开20xx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双向交流、互动,促使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财务状况、风险因素和防范对策等重要信息。

(四)妥善接待投资者来访

公司对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调研、座谈沟通的,实行预约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司将会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的,应要求特定对象出具单位证明或身份证等资料,并要求特定对象签署保密承诺书,并指派两人或两人以上陪同、接待,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全程陪同并回答问题。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至少应记载以下内容:

1、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方式;

2、活动的详细内容;

3、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4、其他内容。

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后,应当要求特定对象将基于交流沟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公司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上述文件进行核查。

公司应当执行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事后复核程序,及时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因疏忽而导致任何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泄漏,并明确一旦出现此类情形,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获取同样信息。

(五)持续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将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对于媒体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息,应及时进行求证、核实,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必要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澄清。

(六)密切关注股票交易动态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向相关方进行求证,核实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维护公共关系

进一步维护好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财经媒体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公共关系,为公司争取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五、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培训

公司将持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安排其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应专业培训,努力提高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事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升其与特定对象进行沟通的能力,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进一步作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4

为进一步提升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增进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构建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上公司治理结构。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地信息披露。

(二)合规性原则: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诚实守信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四)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五)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和良性互动。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的情况下,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统筹、协调与安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点

(一)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年年度报告》及各季度定期报告,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对外投资、权益分派、重大交易等其他重要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

(二)认真筹备股东大会与业绩说明会

按规定提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筹备工作,同信息披露文件时全面开通网络投票通道,为投资者参与决策提供便利。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发展战略、重大项目进展等投资者所关注的事项与其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三)加强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交流

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问答、接待实地来访等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工作时间保证投资者咨询电话线路畅通,认真接听并做好记录,及时答复投资者通过邮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及公司官网等渠道提出的问题,做好公司官网的更新与维护,全面、客观地展现公司情况。妥善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和来访,做好预约、登记、记录工作,同时尽量避免在定期报告窗口期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来访。沟通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以公司正式对外公告的信息为准,避免发生有选择地、私下、提前向来访人员透露或泄露公司非公开信息的情形,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四)密切关注股票交易动态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