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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时间:2024-07-12 17:07:16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精选30篇)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精选3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疫情期间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1

1、根据《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自2月27日起停用指纹考勤机,改用人工纸质版签到的方式。请各部门员工上下班在部门进行手工签到签退。部门负责人每周签字确认。

2、原4级以上无需打卡员工,也需要到岗后找当日的MOD,测体温,上下班签到,便于追踪。

3、每日8:00-20:00员工通道入口处测体温做登记,体温正常,方可上班;其余时间员工通道关闭,此时间段上班员工从大堂进入,测温通过后,方可进入酒店上班。

4、首次返岗复工员工必须填写“复工职工防疫承诺书”后方可上岗。请各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并收齐后交由人力资源部。

5、所有上班员工在部门继续做好体温登记,上班期间如有身体乏力、干咳、发热等不适正确请立即主动告知当日值班MOD,做好筛查工作。

6、所有上班员工做到戴口罩、勤洗手、错峰用餐,办公室尽量保证员工座位之间距离2.5米。

7、各部门根据酒店运营情况合理安排员工轮岗。

8、员工法定假日加班、病假、事假、夜班需录入Landa系统,才能计算工资。

9、各部门每个月21日将带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手工考勤交给人力资源部。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2

一、 工作时间:8:30~17:30 12:30~1:30 为用膳时间,某些岗位因工作及业务情况另定工作时间,但需报人事部备查。

二、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确因工作关系不能签到者,由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任何员工不能代替别人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天工资。

三、外勤规定 员工外勤必须高效率办事,不得无故逗留,闲游在外,确因工作耽误须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四、迟到/早退规定 迟到/早退 5 分钟内口头警告;迟到/早退 5 分钟以上每分钟扣款一元,累计计算;多次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给予解聘。

五、请假规定 员工因病(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权限两天;5 天以上需副总经理批准。

六、旷工规定 当月旷工一天记小过处分,旷工两天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各部、各属下公司每月 21 日将考勤情况上报给人事部。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各公司可综合自身的情况、项目特点、项目所在地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制定。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3

1、所有在岗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考勤程序,全局采用电子信息考勤系统进行统一考勤。

3、按照全县统一作息时间,实行每天两次签到、两次签退制度。纪检组长带队同办公室、监察室进行不定期查岗,查岗时以请假条和出发去向单为准,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庇脱岗(旷工)者,对弄虚作假科室加倍处罚,查岗情况及时公示。

4、签到签退时间: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签到程序,在下班时间前10分钟和下班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签退程序。

5、临时抽调到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任务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参加局考勤。

6、开会、学习实行点名制,出勤情况当天公示。

7、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工作日执行考勤。

8、因工作需要,节假日及双休日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加班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执行考勤。

1、领导班子成员出发、学习,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2、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出发、学习、开会,2天(含)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3、科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出发、学习、开会,1天(含)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4、出发实行去向单签批制度。出发前要严格按照签批程序逐级签批,出发去向单报送局办公室后方可出发。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发去向单时,需事先向办公室进行电话汇报,于出发归来后3个工作日内补签出发去向单,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1、实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要严格按签批程序逐级签批。

2、局班子成员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2天(含)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其他职工请假1天(含)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3、请病假须持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无有效病假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4、婚假、产假、探亲假按规定确定假期及相关待遇。

5、请假小于一天的按照小时累计,每7小时折算一天。

6、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按时上班并向准假人销假。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按时办理续假手续,不能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要及时向准假人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续假人应及时将续假情况告知办公室备案。

1、迟到:上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开会或者集体学习不按时参加的。

2、早退:下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退的;开会或者集体学习擅自提前离开的。

3、脱岗:正常签到签退,但查岗时擅离本职工作岗位的。

4、旷工:无故不到岗的;出发无去向的;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假逾期未续假的;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学习的。

1、每月月末考勤系统管理员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并于次月初进行公示。

2、每年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或旷工累计超过7天(含)者,2年内不得参与评先树优和职称评聘。

3、连续旷工15天(含)或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者,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4、年请事假15天(含)以内不扣工资,超出15天的,每天扣50元。

5、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在2个月以上至6个月以内的,且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从第3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90%;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6、迟到、早退每月分别累计达到3次(含3次)以上,每次扣10元;脱岗每次扣5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

7、严肃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此处隐藏27677个字……;4-7天须经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到校办备案;超过7天但不到三个月,须由校长签字同意;超过三个月须报教育局批准。

(三)请假者办完相关手续后,须将请假单交校办保存。假期完毕,需到校办和相应处室履行销假手续。

(四)教学人员因公外出,须凭有关单位文件、通知报备课组、年级组,到教导处请假,报校办备案,超过3天仍须根据请假权限报批。

(五)凡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须由请假者本人、年级组、教导处三方协调,并由教导处安排好请假者的课程。因病、因事请假者,误课后,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

四、请假及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一)病假及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应有市级或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学校校办备案。

病假期间工资、津贴待遇。(非连续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1、病假满3天,每天扣补贴10元;

2、病假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0元,无半月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50%,;11—15天,无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25%;超过16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者,第三个月起,另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不含工资中的津补贴部分,下同)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4、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教职工在病假期间除按上述规定计发工资外,可继续享受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6、教职工在休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应停止享受病假期间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7、教职工未经批准而自行休病假的,以旷工论处。

8、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龄计算仍严格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及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确因特殊情况需占用本人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教职工每月可请四次每次不超过二个小时的临时假,由备课组长或相关处室负责人批准并作好记载。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请假,则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向相关领导请假。

2、事假3天以内,每天扣考勤补贴15元。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5元,无半月考勤补贴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事假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岗位津贴计发50%;事假11—15天,当月无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岗位津贴计发25%;事假16—22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当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工作年限满1—5年的,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7天;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超过规定假期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超过天数扣除每人每天的日工资。

4、教职工的事假由学校校办进行登记,年终进行公布。教职工未经准假而不到学校上班的,以旷工论处。

五、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按上级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不以假计视同上班。婚假3天;产假128天,配偶15天护理假;直系亲属去世,丧假3天。

(二)例会、教研会、质量分析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阅览报刊杂志、批改作业,不得将小孩带入会场,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不到者除无会议补助外,另所在半月无全勤奖;周一升旗时,按时到位,保持安静和队伍整齐,仪表端庄,脱帽肃立,神情专注,行注目礼,不走动,不带书本等与升旗无关的物品,未参加者无集会补助。

(三)每半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作旷工半天处理,凡不经请假,无故旷工者,旷工每半天扣30元,旷工1天扣60元;旷工2天及2天以上扣90元/天;旷工3天以上者,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市教育局处理。

(四)一年内,教职工病假满一月,事假累计满15天,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旷工一周及以上者,除不得评先表模外,取消年度职称评定资格。

(五)病、事假超出两个月及以上者,不发放30%奖励绩效工资。

六、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今后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其解释权由学校授权给校长办公室。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30

为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依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考勤纪律

1、各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请假考勤制度。考勤要逐日填写,每月汇总,要求职工本人对当月出勤签字认可。

2、因病因事请假,需向后勤处请假,一天内由主任批准,超过一天报分管领导批准。

3、请假者要及时销假。

4、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后勤处统一安排。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不经请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包括不请假而随意找人代班的)。

(2)请假而未将自己工作安排好给学校造成损失者。

(3)假期已满,不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经批准而超假不上班者。

(4)不服从安排,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5)以请病假、事假为由,谋私利者。

二、严肃工作纪律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贻误工作。

3、不得对领导安排的工作消极对抗、不执行。

4、不得违章行事,造成损失。

5、不得无故旷工。

6、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牌、做私活。

7、不得诽谤、诬告、抹黑他人及散布流言蜚语。

8、在工作时间不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打架斗殴。

三、加强会议纪律

1、不迟到,不擅自离会。

2、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或总务处请假。

3、开会实行签到制度,会后不得补签。

4、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会议秩序。

四、奖惩办法

1、出全勤的奖励50——100元/期。

2、全期准许病事假为3天,超过3天的扣当天工资。

3、旷工一天扣80元,全期累计旷工达5天,学校可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4、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者,给予通报;第三次以上者(含第三次)每次罚款10元。

5、旷会的扣20元/次,开会迟到、早退的扣5元/次。

6、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考勤结果与奖励工资挂钩,与下一年聘任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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