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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师德考核评价办法

时间:2024-07-12 17:24:58
实验小学师德考核评价办法

实验小学师德考核评价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培养教师的敬业爱岗精神,提高育人水平,塑造师德风范,努力建设起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学识渊博、品格高尚、勤于教学、勤于育人”的师资队伍,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作出应有的贡献,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以及“武进区教师职业行为五不准”,特制订本办法。

二、师德要求

1、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宣传普及科学知识,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xxx活动。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4、廉洁从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学生购买教辅用书、教学辅助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谋取私利。不得向家长和学生索取钱物。

5、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行文明,衣着打扮得体,不参加赌博、酗酒等违xxx公德的活动。

6、教书育人,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正确全面评价学生。

7、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与学生家长交往言行得体,自觉维护自身形象与学校形象。

8、关心集体,尊重同事,认真工作。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同志团结的事;在工作时间不上网聊天、购物、游戏和观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视频。

三、评价办法

1、教师互评。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同行民意测评。

2、学校评价。综合学生评价和家长评价。一方面以“学生评教师”为依据,另一方面根据家长来信、来电、来访、留言等情况,经核实后给予公正评价。

四、评定等级

教师师德评价结果分为“师德不合格”“师德合格”“师德优秀”“师德标兵”四个等级,每学期末评价一次。

1、不合格: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为“师德不合格教师”。

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

③从事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的。

④网上恶意炒作的。

2、合格:达到“师德要求”中所有条款者为“师德合格教师”。

3、优秀:“师德合格教师”中30%为优秀。

4、标兵:“师德优秀教师”中前十名为“师德标兵”。

五、几点说明

1、公示候选人名单,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

2、本办法与年度考核挂钩,“师德不合格教师”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实验小学师德考核评价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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