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期药品管理制度(通用2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篇1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7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篇2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2距失效期不到12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药品,每月应填报《近效期药品催售表》,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4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8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销出,易变先出的原则。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篇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效期、滞销商品管理,避免造成库存积压及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商品的管理。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有效期:指商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二)近效期:据商品总有效期,剩余有效期不足一定时间标准的商品,具体标准参见十一条规定。
(三)过效期:有效期在1个月以内的商品为准过效期商品,超过有效期的商品为过效期商品。
(四)滞销商品:指一定时间段内无销量或销量小于该期间段内商品库存总量20%的品种(季节性品种和医疗机构所用的急救品种除外,季节性品种如:冻疮膏、霍香正气水等,急救品种如:碘解磷定注射液、阿托品注射液等。)
(五)报损商品:指由于商品过期、包装破损等原因造成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不合法,不能满足规定要求而不能正常销售的商品。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商品信息部职责
商品信息部是公司效期商品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定期汇总、统计公司效期、滞销商品情况,组织制定效期、滞销商品处理意见;
(二)对不可退换的近效期商品销售,制定促销方案,并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提交门管部实施;
(三)对不可退换货的近效期商品,负责门店间的库存调剂、调拨工作。
第五条门管部职责
跟踪门店滞销商品、近效期商品销售情况,督促门店开展近效期、滞销商品陈列、销售;
第六条门店职责
(一)定期开展效期、滞销商品清查,提交效期商品、滞销商品清单;
(二)按要求进行效期商品、滞销商品退仓,进行效期商品、滞销商品催销。
第七条其它部门职责
(一)采购部:合理控制库存,联系供应商办理滞销商品、近效期商品退换货或促销事宜。
(二)仓储部:控制效期商品入库,对库存效期商品进行养护;按要求提交效期商品、滞销商品清单;按要求进行效期、滞销商品处理;
(三)质管部:监督全公司门店、仓储部效期商品处理情况。
第三章滞销商品管理
第八条滞销商品界定
滞销商品─分为a、b两个等级:
a级:入库60天内无销售,或120天内销量达不到50% 的代销品种。
b级:入库30天内无销售,或90天内销量 达不到50% 的代销品种。
商品信息部、采购部应重点关注a级滞销商品。
第九条滞销商品上报
仓储部、门店每月30日前应将符合滞销标准的商品进行梳理,确定滞销商品品种,并在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商品信息部及采购部,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剂型、产地、供应商、数量、含税进价、批号、效期、入库日期。
第十条滞销商品处理
商品信息部接到仓储部滞销商品报表后,应在5日内逐品规核实、确定,并会同采购部制定解决办法,填写处理意见,两日内报总经理批复。
(一)退仓处理
需退供应商的商品,商品信息部应于采购副总批复当日通知各门店办理商品退仓,通知中应明确退仓商品信息及截止日期。各门店应在退仓截止日期前将退仓商品退回仓储部,过期不予办理。
(二)促销处理
需要内部处理的滞销商品,由商品信息部会同企划部、门管部、采购部制定滞销商品促销政策,经批准后下发实施。
商品信息部应根据不同门店同类商品销售情况,对门店滞销商品库存情况进行店间调拨。
第四章效期商品管理
第十一条商品效期格式
具体以商品上的标识为准:如果标示“有效期至:×年×月”应计算出具体日期。书写方式有“月-日-年”“日-月-年”“年-月-日”等不同形式。
第十二条退货标示
在海典系统中标注各类商品退货标识,分为“可退可换”、“可退”、“可换”有这些标示的商品是在有效期内可以退货或换货的;标示为“不可退换”是不可以退货或换货的商品。
第十三条商品效期界定
(一)近效期
有效期为12个月的商品的近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4月。
有效期为18个月及以上的商品的近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6月。
(二)预警效期
有效期为12个月的商品的预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6月。
有效期为18个月及以上的商品的预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9月。
仓储部所有商品的预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12月。
……此处隐藏15100个字……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篇24为了满足来我院诊疗的门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疗所需,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且无替代药品时,将采用以下临时购药方式。
一、所需药品由患者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的剂型、含量和数量。
二、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三、药剂科凭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及时组织采购药品。
四、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篇251、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医疗需要,按时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院长批准后执行。药品的库存量,在供销正常情况下一般为二至四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
2、采购人员应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谦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假劣药品和非药品,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品。
3、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进行药品采购,认真执行药品采购计划,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要搞好经济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流动避免药品积压和浪费。
4、若遇急症或特殊情况用药,应立即外出采购,以供病人急需。
5、药品采购人员应严格执行济南市卫生信息中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规定,对于临床需要,未在招标范围内的品种,需将计划报请济南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办公室采购。对临床更换厂家、产地的品种,及时请示药学部主任,批准后执行。
6、及时向科(部)内提供疗效好、价格低的新药信息。
7、购进、调进和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员按照原始发票,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产地金额等项,进行检收核对无误后,采购保管或验收人在进货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
8、入库单由药库管理人员,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二联记帐凭证,第三联,随原始单据交财务部门力理报销。
供货厂商、供货人员资质文件备案制度:
1、选择的供货商、供货厂家应该是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2、供货的药品生产企业要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注册证书等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货的药品经营企业要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注册证书等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药品营销员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开具的药品营销委托书。
5、以上各种资质证明文件,要经过科主任审阅,长期存档。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篇26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级领导下,中西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在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心定点采购。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
4、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5、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
6、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审计科审计,审计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审批,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7、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
8、采购员要及时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向药房及相关科室通报新药信息。
二、新药采购及使用管理
1、本文指的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2、新药的引进程序为:临床药学室审查登记―→相应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药剂科科内初评―→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主管院长审核―→药事委员会主任(院长)审批―→药品采购员采购―→采购员将药品采购信息通知申购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应调剂部门。
3、引进的新药必须建立新药档案。
4、抗生素引进须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按药物分类、分代确定基本品种个数。
5、专科用药、世界知名制药企业(如罗氏、杨森、中美史克等)的品种可适当放宽政策,可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情况按需引进。
6、特殊药品、急救药品由采购员向药剂科主任、主管院级报告,同意后即可采购。
7、新药引进要做到进出平衡,控制品种数量。进新药的同时要考虑淘汰部分旧的品种。
8、医院药事委员会每3个月开会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9、新药引进采取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对药品使用负责。临床科室主任不得申购它科药品。
10、新药的采购扣率要根据药品的分类、分代、分品牌并参考同级医院标准适当从紧的政策。
三、药品使用管理的几点其它要求
1、对临床使用的抗生素实行月销售金额排名,每月排出前10名;在药品的销售过程中,如果某抗生素品种连续三个月销售金额或数量处于第一名者,则对该品种采取降价或销售等处理措施。
2、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
3、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担任医药代表。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为药品推销商提供药品销售明细。
4、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